Wednesday, March 17, 2010

收购口号版权


一个大马对垒中道大马
(重量级的垃圾对垒羽量级的珍珠?)
两千万的广告概念对垒免费的灵光一闪
(重量级的垃圾对垒羽量级的珍珠?)
纳吉对垒林冠英
(重量级的垃圾对垒羽量级的珍珠?)

他们在国会激辩,相互讥讽
在一旁的军师献议:
如果你看着心中有火
要不要也像收买民联的议员一样
花个一两千万将这个讨厌的口号的版权
也收购过来 ,塞进安华的屁眼?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哈······了不起的诗!

买什么版权?

买“一个···”,“一个···”(哎呀!以后不可以乱用“一个”作数量词了。)

还是“···大马”,“···大马”?(那该如何称呼我们的国家呢?)

就算是抄袭又如何?

又不用本(“一个马来西亚”花了千万还被指抄袭“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”)

又容易明白(我到现在还摸不着头脑为何要强调马来西亚只有一个)

吹咩?